应对新常态,必须强化执纪为民,在推动民生改善上有新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物质文化需求,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常态下,民生需求已经全面升级,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重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房屋征收补偿、教育就业、食品安全、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舒适的住房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要推动民生改善制度化,加快推进民生工程,确保民生工作优先谋划、民生事项优先落实、民生投入优先保障“三个优先”得到有效落实。
应对新常态,必须强化案件查办,在建设清明政治上有新作为。腐败是社会的毒瘤,不但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还动摇和谐稳定的政治基础,必须旗帜鲜明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在新常态下,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反对腐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案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反、有乱必治,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滋生蔓延势头,为建设新常态下的廉洁蚌埠、幸福蚌埠贡献力量。
应对新常态,必须强化作风建设,在营造清廉风气上有新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终要靠人,关键是用好干部。应对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推动新发展更离不开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在内的所有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转变作风,把群众的意见作为镜子、百姓的期待作为努力方向,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狠抓作风转变。带头树立执纪必先守纪、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四查四治”,坚决纠正“四风”,切实转变作风,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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