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引领新疆遗产保护(2)

“一带一路”引领新疆遗产保护(2)

早在2012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浙江大学、塔里木大学在乌鲁木齐签订了《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始了校地四方战略合作。2013年5月,召开“2013年四方战略合作年会”,正式签署《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战略研究合作协议》,借鉴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和浙大近十年参与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的成功经验,四方共同编制实施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合作工作规划,开展遗址、民俗等遗产资源调查,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遗址环境监测,物探考古与保护材料研究等工作,共同培养新疆文物系统、塔里木大学各类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人员,联合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平台或实验基地,规划建设新疆文化遗产保护数据资源库、新疆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专题资源库等。两年来,四方在重大项目合作申报、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2014年11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浙江大学共同举办的“丝绸之路文化论坛·新疆”在浙江大学举行。论坛依托“四方联盟”与浙江大学“一带一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筹),由新疆文物局与浙江大学主导,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立足文物实体,“让历史说话,让文物发声”,研究丝绸之路文化,促进“文明交流,文明互鉴”,推及丝绸之路的经济政治研究。

在新的历史环境下,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既要让文物留得住,也要让文物“活起来”。为庆祝中法建交50周年,由中国国家文物局与法国文化与新闻部合作主办的“汉风——中国汉代文物展”于2014年10月21日在法国巴黎国立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隆重开幕。来自新疆博物馆、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的19件汉代精美文物参展。这些古老而珍贵的文物,承载着丝绸之路的记忆,传承中华文明的优秀传统文化,为增强法国人民对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的了解作出新贡献。

服务大局改善民生

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薄弱,与东中部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就文物保护工作来说,在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物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导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大力支持下,新疆文物部门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着力发挥文物在改善民生、教育人民、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文物本体保护维修工作,做好大遗址抢救保护工作;以有利于改善民生、巩固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为出发点,合理分配文物维修资金;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布局文物保护项目,使文物维修从“点”向“线”改变;积极主动加强和地方发改、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南疆四地州的资金投入力度,抓紧在全疆实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惠及民生和有利于文物、民族团结统一的重大项目。在进行文物本体保护的同时,深入挖掘文化遗产价值,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与各国之间的文明交流互鉴。

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大力推动文物的保护传承与利用,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长治久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总目标,是治疆的总目标和总要求。结合当前新疆“三期”叠加、总体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文物部门要充分发挥文物史证作用,面向群众,正确阐述新疆历史、新疆宗教演变史和新疆民族发展史。加强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文物工作在“去极端化”、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开展文物对外交流及宣传舆论项目,促进文明交流互鉴。资助鼓励新疆文物部门主动举办、承办全国大型文物宣传活动,开展新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成果展以及国际研讨会,希望得到政策层面的支持,在安排对外合作交流、对外展览时考虑新疆的特殊情况,主动推介新疆。

服务民生建设,发挥文物资源作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博物馆基本建设和展览提升项目,积极加大力度推动博物馆深入基层。将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转化为惠及民生的文化财富,改善文物周边环境,为地方民众营造赏心悦目的文化生活空间,促进遗产地旅游业进步,使文化遗产保护惠及于民、反哺社会。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思路已然清晰,作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新疆迎来了对外开放和自身发展的大好机遇。这对新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来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更是一次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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