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干部需注重“五防”

选拔任用干部需注重“五防”

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要把防民意失真、防考察失实、防结构失衡、防决策失误、防监管失控贯穿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公认度。

扩大范围防民意失真。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范围扩大到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职工,同时走访干部挂钩联系户及服务对象,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就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说真话、说实话,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从群众中掌握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情况,真正选拔出“为民务实清廉”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落实责任防考察失实。每次考察干部要派出3人及3人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签字认可方式明确考察组在了解、评价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直接责任,促使考察组成员坚持公道、秉持公心、客观公正、严守纪律,用正确的标准识别衡量干部,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办事,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干部。

科学配备防结构失衡。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在不超职数、不降标准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干部年龄、性别、民族等结构的合理性,充分考虑干部性格气质特点、工作阅历经验的互补性,按程序全面考察考核并进行选举,实现职位设置健全、职务分工合理、年龄梯次配备、专业知识配套、优势经验互补等要素的最佳组合。

完善制度防决策失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党委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等制度,凡涉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一律经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层层讨论通过,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程序。同时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新调整的乡镇党政正职要征求全委会委员的意见。

严管干部防监管失控。在认真贯彻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等制度的基础上,要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等监督制度,建立干部监督档案,不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同时“全天候”受理12380举报电话,畅通干部问题举报渠道,主动与纪检、审计等部门沟通情况,形成干部监督合力。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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