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裁决人的生死?

报告人:张恒山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导读:

英国的霍布斯,法国的孟德斯鸠,意大利的贝卡利亚等思想家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防止国家随便杀人?他们的思想在实践的磨砺下,逐渐形成了一套法治国家的制度体系。法院是唯一可以裁决人生死的司法机构,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无权干涉;法院在做任何裁决时,都要以事先制定好的法律为根据。十八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阐述的三大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制定刑法时必须遵循的,根据这个原则形成的一套刑法体系和制度,是法院裁决人生死的依据;而刑事诉讼法机制,通过规范约束法院的裁决行为,能够有效防止法院出现冤假错案,防止法院随便杀人。

2015-05-07 13:49:00 来源: 宣讲家网 我要评论(0)
校对:总编室责任编辑:刘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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