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生意经”冲了文化心

莫让“生意经”冲了文化心

“聋者不歌,无以自乐。 ”《淮南子·说林训》这句话,让人想到“娱乐”的功用。生活,要有点娱乐消遣的东西;人,要具备一点娱乐的精神,给生活加“佐料”、添乐子,一笑解颐,消愁破闷。但凡事讲究个度,否则,盲目娱乐以至一切都娱乐化,难免贻笑大方,乐极生悲。

最近,惹得网友纷纷吐槽的一些抗日“神剧”便是一例。这些占据各大卫视荧屏“黄金时段”的影视作品,呈现“奇观”一片。从手撕“鬼子”、单手掏心,到弓箭完胜子弹、手榴弹炸下战斗机,再到“裤裆藏雷”,一个比一个“雷人”。普通观众早被“雷”得外焦里嫩,那些从血与火中拼出来的过来人怎么看?一位抗战老兵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非常反感,因为它把敌人说得太弱智,这不仅是对历史的歪曲,更是对浴血捍卫家国先烈的不敬。由此而言,舆论质疑“神剧”到底是艺术创作还是消费历史,很有见地,也戳中了要害。然而,现实中的“神剧”又岂止于此!

是什么催生了“神剧”?说得好听点,是制作者两眼只盯着市场;说得直白些,是被银子晃花了眼,让“生意经”迷了心。为了迎合所谓的市场需求、观众口味,一些影视作品制作者忙着调味加料,比“雷”比俗比“荤腥”。于是,只要能抓住眼球就立马拿来,即便它“很黄很暴力”;只要能制造卖点就赶紧引进,即便它庸俗又低俗。有人曾批评一些网络作品“粗鄙化”——为了猎奇,不惜在行为上“相狗马之勦驽”,在言语上“藻妓妾之妍媸”,似乎越粗鄙越新奇,越丑陋越可爱。言辞或许激烈,但“话糙理不糙”,抗日题材影视作品的娱乐化有过之而无不及。

五花八门的“神剧”,与其说是在迎合观众胃口,倒不如说是在逗弄观众、“制造”需求。仔细琢磨为什么“神剧”不被叫好却“叫座”,如某部电视剧如今已跻身10亿元俱乐部,根子还是影视作品市场出了问题。一个现实是,眼下真正好的影视作品伸巴掌就能数得过来,而粗制滥造的却有成灾的趋势。拿抗日题材的电影电视剧来说,据报道这类题材占到浙江横店影视城剧组的50%以上,一位职业“鬼子”向媒体吐槽,曾“一天内在不同剧组被打死8次”。观众虽然手握遥控器,可选的台却没几个,高层次的需求被忽视甚或压制了,只好退而求其次。

影视作品,毫无疑问是文化产品,既有商品属性又有文化特质,制作者不仅要两眼瞄着市场,还得不忘以文化人,不忘社会责任。换句话说,产品是载体,文化是灵魂,离开了市场,文化难以走出去,更难以传播开;但如果抽离了文化,影视作品就不是文化产品了。两者的关系如何处理、个中的分寸如何拿捏、其中的度如何把握,不仅考验着主管部门管理引导的智慧,更考量着制作者是否有一颗文化心。所谓文化心,其实就是文化自觉,有了它,作品才会弘扬文化、传播文明,反之必然在逐利冲动下抛弃操守、突破底线,即便一时很热闹,充其量不过是一团泡沫、留下的只能是一堆渣滓。

是泡沫早晚会破灭,是糟粕终究被淘汰。过度娱乐的东西,有理性的观众很快就会腻烦,迟早用脚投票。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处“裤裆藏雷”剧便是警示。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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