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

(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一日通过)

摘要:决议指出,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中央政治局,继承毛主席的遗志,粉碎王张江姚反党集团和对他们采取的一系列果断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全会一致表示同意。全会认为,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率领我们党一举粉碎了“四人帮”,消除了党内一大祸害,使我国避免了一次大分裂、大倒退,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这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是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

决议指出,我们党同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的斗争,是我们党历史上第十一次重大的路线斗争。我们党所以能够取得这次路线斗争的伟大胜利,应当归功于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归功于英明领袖华国锋主席、叶剑英副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归功于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军队和伟大的人民。

决议指出,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经查明:张春桥是国民党特务分子,江青是叛徒,姚文元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洪文是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全会对“四人帮”反共反人民反革命的罪行,表示极大的革命义愤。根据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要求,根据党章规定,全会一致决议:

一、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二、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三、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叛徒江青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四、永远开除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全会完全同意中央政治局关于提前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完全赞同中央政治局为召开这次代表大会所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全会一致通过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议程:

(一)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

(二)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

(三)选举中央委员会。全会讨论并基本通过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和党章修改草案。全会决定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十届三中全会巩固和发展了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成果,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为召开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充分的准备。全会遵照毛主席“靠集体的政治经验和集体的智慧”的教导,充分发扬了民主。全会自始至终在团结战斗、生动活泼的热烈气氛中进行,胜利地完成了任务。

全会认为,国际形势正朝着有利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方向发展。我们一定要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坚决执行毛主席的革命外交路线和政策,加强同国际无产阶级、全世界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的团结,加强同第三世界各国的团结,联合一切受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侵略、颠覆、干涉、控制和欺负的国家,反对苏美两个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我们一定要加强同全世界一切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和组织的团结,把反对以苏修叛徒集团为中心的现代修正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一派大好。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永远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继承毛主席的遗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贯彻执行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把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进行到底,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的群众运动,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迎接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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