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允许以“法律”的幌子践踏法律

绝不允许以“法律”的幌子践踏法律

日前,山东警方破获一起策划访民举牌聚集的案件,发现背后隐藏一个以“上访”为名,实为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压的犯罪链条,其背后的操纵者是“访民经纪人”和个别“维权律师”。

联想到之前被抓的那个“超级低俗屠夫”吴淦,“哪里热闹他就往哪里跑,就像逐臭的苍蝇,到处飞来飞去,唯恐天下不乱。”辱骂、“悬赏”、“通缉”他人,策划“行为艺术”吸引关注,煽动网民“声援”、“围观”,以期“围魏救赵”等等,是这伙人惯用的伎俩。

这些人所谓的“维权”其实是遮羞布,口里都是“正义”,背后都是生意,拿到手的都是真金白银。一些所谓的“维权律师”和“访民经纪人”如跳梁小丑,导演一幕幕丑剧。仅2014年以来,“访民经纪人”翟岩民直接组织和幕后指挥各地“访民”,“声援”滋事事件就多达9起,包括近日组织“访民”去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庆安事件”。

律师应该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他们的责任。然而其中一些人总是把自己扮演成“救世主”,与职业访民勾结,以违法行为向政府施压。

还有一些所谓的“维权律师”不好好钻研业务,不把时间放在研究案子本身上,而是在网上刷自已的存在感,梦想哗众取宠一夜成名,煽动不懂法的人偷换概念、打擦边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他们张口闭口“正义”,实际上是说“听我的就是正义”,其实质就是“指鹿为马”。

靠欺骗和雇佣来代表民意,用造谣和闹事来威胁政府。“访民经纪人”、个别“维权律师”、 相对固定的职业访民群体和网络水军,已构成新的社会毒瘤。这些人冲击的是正常的信访秩序,扰乱的是媒体视线,亵渎的是社会同情心,浪费的是行政资源。

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我们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动乱的生活环境中,受害者首先是普通百姓。对于那些专门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允许他们打着“法律”的幌子践踏法律。要警告这些人,这碗饭吃不得,否则早晚要把自己赔进去。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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