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莫忘“制度自信” (2)

国企改革莫忘“制度自信” (2)

核心提示:国企改革不能脱离中国实际,照搬西方企业制度,不能“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丢了自己长期实践证明是管用的企业制度法宝,应当坚持走自己的路,把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机纳入国企法人治理制度之中。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制度自信”如果不落到企业微观制度基础上,那就成了空话。这些年国企管理暴露出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改制过程中生搬硬套、食洋不化、机制脱节带来的制度性漏洞。一些国企引入西方公司制后,在现实管理中党委集体领导被边缘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被严重削弱,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名存实亡。

国企高管腐败、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侵吞、贪污、输送、挥霍现象大量发生,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人侵吞国企资产就似探囊取物、如入无人之境。此类现象在过去国企管理制度下是很难发生的,而改制后权力集中、监督落空、无法自束。这说明,从西方照搬来的那套服从私人资本利益及其代理人意志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质上是排斥党的领导和劳动者民主管理权利,不可能自动适应公有财产维护、经营和管理的要求。相反,这种缺乏民主制约的公司制,一旦与利益集团结合,极易变成一种“公权私用”的制度工具,为财产“化公为私”提供便捷之径。

面对铁的事实,我们应当猛醒:国企改革不能脱离中国实际,照搬西方企业制度,不能“洗澡水连孩子一起泼”,丢了自己长期实践证明是管用的企业制度法宝,应当坚持走自己的路,把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机纳入国企法人治理制度之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改革中有一种倾向,把现代企业制度等同于西方公司制,不提甚至排斥中国特色。中国国情不同,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能削足适履、自废武功,应当树立雄心壮志,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完善,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用规范、民主、廉洁、高效的形象影响世界,显示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是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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