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些“带、路”上的国家,具有比较强烈的大国志向,将中国视为现实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因此虽然迫于发展的需要接受中国的投资,却也同时对中国企业保持一定的敌意。中亚地区的乌兹别克斯坦、南亚方向的印度、东南亚方向的越南、印尼都存在类似的问题。事实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其政权合法性往往与反共、排华都存在暧昧的关系。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国家由于其大国志向,往往对周边地区与国家有一定的霸权诉权,因此他们即便欢迎中国推行“一带一路”所带来的经济机会,也对中国带动其周边地区与国家的发展会存在警惕与抵触的心态。比如印度虽然欢迎中国对印度的投资,却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非常不满,并对中国对尼泊尔、斯里兰卡的投资保持高度的警惕。中国在斯里兰卡的港口项目流产主要就是印度施加压力的结果。又比如,越南虽然在经济上需要依靠中国带动,但是在其国内,近年来排华、仇华情绪却一直高涨,而在这其中有其政府有意地推动。中亚地区的乌兹别克斯坦一直主张对其邻国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霸权,并视哈萨克斯坦为地区主要竞争对手,中国在这些地区的基础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乌兹别克斯坦扼守中亚交通要冲的优势地位,乌兹别克斯坦对此也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关注。
其次,所在国因其政治转型、民族问题、社会动荡会发生剧烈的政策变动。我国的“一带一路”目前尚处在初期阶段,基本上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所在国上层的权力结构的剧烈变化往往对政策造成严重影响。从“一带一路”的国家来看,在东南亚地区,政治转型正在发生,大量底层的民粹力量与族群矛盾正在被释放出来,社会动荡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频繁发生。这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缅甸,民主化转型、缅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内战、军方与民主派的矛盾以及美日等国的干预,让该国的走向充满变数。近年来,我国的诸多企业都在缅甸遭遇了重大政策风险。泰国高铁项目也面临类似的问题,虽然不存在缅甸的内战风险,但是泰皇、军方与民主派的矛盾十分尖锐,红杉v黄衫的背后,其实是农村底层力量与城市富裕阶层的零和博弈。除此之外,泰国还面临正在激化的宗教冲突与民族分裂问题。大选带来的暴力冲突与流血,也成为柬埔寨政治转型的问题,相对而言选举较为和平的马来西亚也面临着深层次的矛盾,坦率而言民主选举不仅能够融合马来人与华人,反而造成了尖锐的族群冲突,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国家正在无可避免地走向撕裂。同样必须指出的是,东南亚地区的越南、老挝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相较于民主转型的国家更为稳定,但也正在面临深化改革的“社会危险期”。而在中亚、南亚方向,一些“带、路”上的国家也正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中亚地区两大强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领导人长期执政、年事已高,随时可能面临严重的健康问题,而两国尚未解决其接班人问题。在哈萨克斯坦,数位可能的接班人背后有美、俄等大国的支持。在乌兹别克斯坦,七大地域集团势同水火,虽然暂时为老强人卡里莫夫所压制,但一旦卡里莫夫过世,其内部矛盾极有可能激化。从某种意义而言,军力强大、民风彪悍的乌兹别克斯坦甚至有成为第二个南联盟的危险。
其三、由“带、路”国家的经济波动而带来的经济风险,是企业投身“带、路”必须注意的现实风险。一方面,“一带一路”上的许多国家基础建设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国内经济状况受到国际资源、能源价格波动的严重影响。比如中亚几国在近几年都发生过较为剧烈的经济波动,导致大批中国企业蒙受损失。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的资本输出,基本上还是以基础建设、基础工程为主,比如铁路、港口、矿山的建设。这种资本输出仍然是建立在中国经济“人力”的因素之上。包括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如华为、中兴等,其海外拓展实际上仍然是以基础线路、硬件的铺设为主。在一路一带的许多地区,因为人口稀薄、经济水平相对落后,这种大型基础建设的盈利前景是不明朗的,甚至其收益在很长时间内斗难以弥补运营的赤字。在这里的经济建设实际将面临投入大、风险大、周期长、收益少的局面。只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才可能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去做这些不经济的经济行为。中小民企对于该地区的进入难以形成真正的规模。这意味着,中国对该地区的经济整合难以在短期内见效,我们的经济行为是高度政治化的、不接地气的,它不仅难以取得当地社会的切实认同,而且由于国企的非企业特征,甚至可能引起当地民粹势力的警惕与反弹。一路一带的实现离不开民间资本的力量,相比于以基础建设为主的国有企业,民企的走出去更有利于切实密切中国与所在国的经济联系,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海外企业尤其是海外民企在信贷、保险等业务领域缺乏支持,抗风险能力极弱。在很多时候,中小民企往往成为当地经济波动最直接的受害者。
其四、由于“带、路”国家的法律环境而带来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投身“带、路”所必须高度警惕的陷阱。由于“一带一路”上的一些国家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较低,因此,外国企业经常面临较为陌生的制度环境,并可能引起严重的风险。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在所在国存在税收缴纳、劳资关系、安全环保、招标程序、并购法律、国家安全审查、投资流程等多方面都面临诸多风险。比如印度虽然劳动力便宜,对于罢工权却较为保护;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日益严格;蒙古由于其发展策略的变化,对其吸引海外资本的法律曾经进行过较大变化。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还存在比较严重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这些国家司法机关不独立、腐败严重,政策不透明,属于高危国家。另一方面,一些国家政府公信力较差,经常有对国外企业的征收行为。一些国家还存在当地强权集团利用司法程序掠夺国外企业的现象。
其五、由于宗教、文化的差异带来的社会风险是企业投身“带、路”所必须考虑的风险。“一带一路”上的许多国家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文化、宗教上存在自身的特点。其中,尤为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东南亚还是中亚方向,许多的国家都是伊斯兰国家。其中的一些国家还较为保守,有着相当多的,不为中国企业所熟悉的文化禁忌。由于伊斯兰教存在教派林立、教派冲突的问题,不同伊斯兰国家往往存在较大差异,中国企业在一些国家的经验往往并不适应于其所在国家。比如,中亚地区大部分国家虽然与沙特等海湾国家同属于逊尼派,但是在社会生活上却较为世俗化;马来西亚、印尼、土耳其等国家则体现出民主伊斯兰的特征,其社会生活的现代化程度较高;而阿富汗以及巴基斯坦的部分地区,则极为保守,甚至还处于政教合一的传统状态。除了伊斯兰教之外,“一带一路”上还存在大量的佛教国家与天主教国家,其社会对于企业亦有相应的期待与禁忌。我国的企业,长期处于无神论的市场环境之中,往往对当地宗教、文化缺乏敏感,极易与当地社会产生误解与冲突。
虽然我国企业投身“一带一路”面临许多不确定风险,但随着国家的针对性政策扶持,其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或将逐步得到解决,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抱团不够,尤其是国有企业与民企,往往老死不相往来,个别企业之间甚至出现了恶性竞争。这对我国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建设,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有关部门在现阶段,应该引导、整合走出去的企业,组建商会等企业组织,让海外企业能够抱团取暖,守望相助,并积极推动中国的私人安保产业投身“一带一路”,为中国的海外企业提供急需的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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