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副书记:贯彻实施巡视条例 强化巡视利剑作用(2)

中纪委副书记:贯彻实施巡视条例 强化巡视利剑作用(2)

巡视工作与纪律检查工作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从根本上说,巡视工作和纪检工作都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来开展,虽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巡视全覆盖,查处跟进也要全覆盖。王岐山同志指出,要把巡视监督同党纪监督、派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求纪检监察机构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巡视工作和纪检工作都要按照中央要求,以贯彻实施《巡视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发现和查处违反纪律、规矩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要在定位上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一个中心”,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作风、腐败、选人用人等方面突出问题,中央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超过一半是通过巡视发现的,形成了强大震慑。形势决定任务。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保持巡视的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省区市纪委书记既是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作为“两个责任人”,既要认真组织实施巡视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研究制定巡视工作长期性规划、阶段性任务,切实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更要跟上中央要求,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真正把纪检工作聚焦到主线主业主责上来,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要在内容上深化。《巡视条例》明确规定,要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不仅规范了巡视监督内容,也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起了纪律的红线和规矩的底线。纪检工作回归“原教旨”,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与《巡视条例》的要求本质上是一致的。纪检机关要落实好《巡视条例》相关规定,支持配合好巡视工作。巡视前,要认真向巡视组通报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情况,特别是执行“六大纪律”情况,提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建议人选,切实增强情况通报的针对性、准确性;巡视中,要积极配合巡视提出的政策咨询、商请协助、人力支持等工作,及时处置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必要时可提前介入开展初核;巡视后,要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等处置意见,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是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要在任务上跟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必须全覆盖。《巡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全覆盖部署。省区市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对所属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和省(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至少巡视1次。尤其要把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作为巡视监督的重中之重,盯住“一把手”,使他们自进入主要领导干部行列就受到严格的管理监督,确保巡视无例外、监督无死角。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实现与巡视工作全过程的无缝对接,发现违纪苗头就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使巡视工作与纪检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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