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需要创新思维(2)

聚焦“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需要创新思维(2)

加快推进各类和各级规划体系的统筹协调

从我国现行规划体系看,存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关系不清、中央政府规划和地方政府规划存在冲突、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衔接不紧等问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应重视这些问题,逐步推进各类和各级规划体系的统筹协调。

首先,应明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同级专项规划的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依据。但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内容交叉重复,而且专项规划发布时间太晚,有的专项规划甚至比总体规划晚2年才公布。考虑到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二者的衔接。一是减少专项规划,其编制要限定在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对于完全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应逐步退出。二是要加强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内容衔接,完善各规划编制部门的沟通机制;总体规划完成后,专项规划要以此为纲,加强衔接;同时建立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衔接的责任制度,由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负责衔接。三是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需同时启动编制,规划主管部门应明确要求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同年发布。

其次,应协调国家五年规划与地方五年规划的关系。受规划体制、行政管理、财税体制改革不到位及规划期与政府换届周期不一致等的影响,五年规划实施中经常出现以地方规划为主、中央规划难以在地方落实的结果。加强二者的衔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逐步划定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理清各级政府在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二是加强二者指标的衔接,约束性指标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上而下确定,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分解和落实,地方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贯彻、执行;预期性指标则应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的意见,自下而上确定,各级政府通过引导市场争取实现。

此外,应实现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衔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都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和重要手段。但从年度计划执行看,经常出现经济增长、投资规模、能源消耗总量及相关指标超出五年规划的预期目标,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等与五年规划的要求差距明显等问题,影响了五年规划的有效实施。今后要把中长期规划作为制定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加强二者的衔接,年度计划系列和指标体系应按照尽可能与中长期规划衔接的要求加以改进和创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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