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党章意识 严守党的纪律

唤醒党章意识 严守党的纪律

——党章记于心 责任践于行

摘要:唤醒党章意识,强化党规党纪,既是新形势下对于党员个体的要求,也是对党组织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实际上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

8月21日,王岐山同志发表署名文章《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强调,“突出巡视重点,把纪律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重点检查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党章对于党组织职责的规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所在。

党组织是纪律维护者,也是纪律执行者

唤醒党章意识,强化党规党纪,既是新形势下对于党员个体的要求,也是对党组织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实际上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

“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强调党委主体责任是一种新提法,其实在党章中早已有之。只是由于对党章的不重视,导致不少人党章意识淡薄,更不要说对党章的深刻理解了。”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

研读党章可以发现,对于党组织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党章规定清晰具体,关键在于落实。

“党章中有纪委对于维护党纪责任的规定,也有对党组织责任的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只是纪委的事,更是党委的事。党委要管全局、负总责。”辛鸣说,“理解了这个逻辑,也就对党委的主体责任有更加清晰的定位。这也是为什么要追溯本原,回归党章。”

另一方面,党章面前,人人平等,党组织不仅要维护党纪,还要执行党纪。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专家表示,党章是政党一切活动的总则,体现了政党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章中的要求对于党员个体、党组织和政党本身都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党委的主体责任,不仅包含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也包含自身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义务。”

党章意识淡漠,易致责任缺失腐败滋生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先后有1名副局长、1名副调研员及3名分局局长、副局长,收受贿赂被查处。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并通报批评;

江西省鄱阳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立阳,管委会副主任吴喜金因受贿先后被判刑。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黄仁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今年2月,中央纪委通报了8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实际上,党章中对于党组织维护党的纪律、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有明确规定,党章第四十二条明确: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光斌说:“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或者‘一把手’问责追究,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对党章规定的有力执行。这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也对树立党章权威、唤醒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大有裨益。”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不少党员干部心中依然缺乏党章意识,也有不少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章意识亟待唤醒。“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查处腐败问题态度不坚决,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管党治党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纵观2015年第一轮专项巡视的反馈情况,所有被巡视的25家央企全都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的监督责任也会受到影响,造成监督软弱、党纪不彰,进而对整个政治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中石油“窝案”、山西“塌方式腐败”,都与党委没有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

辛鸣表示:“一些腐败案件警示,如果党组织不把党章当回事,党内政治生活敷衍了事,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那就容易出现腐败风险,甚至政治生态恶化。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不把党章当回事,搞腐败特权,规避组织监督,那就容易滑向腐败深渊。”

落实主体责任,从党章中找依据找抓手

6月1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专家认为,这进一步完善了针对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党内法规。

对于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其实也可以从党章中找到明确指引。党章总则规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第三十一条规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第三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从组织生活的自省,到批评教育的提醒,再到纪律处分的警醒,党组织维护和执行纪律的方法都能在党章中找到具体依据。”杨光斌说。

实践中,一些地方党委在抓好主体责任方面已有多种探索:

海南出台了《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的共31项责任;

青岛市委把党章党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校培训课程,并把检查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促使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印在脑海里;

……

从完善制度建设,到管住“一把手”,再到加强教育学习,不少地方正努力在实践中将党章党规党纪打造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离不开对党章要求的重申;唤醒党章意识,树立党章权威,落实党章要求,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对党章规定和纪律的维护与执行;将党章意识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离不开各级党组织对主体责任的坚决落实。因此,各级党组织都要主动唤醒党章意识,将责任扛在肩上,将宗旨记在心头,将行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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