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3)

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3)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来必须强信念、重自觉、善作为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定得再好再细,如果成了摆设,成了“稻草人”“纸老虎”,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也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党的任何理想和目标也就成了一句空谈。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该这样做、哪些事情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做到强信念心有所守。纪律的根本是党性,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核心是要有坚强的党性,而坚强的党性来源于坚强的信念。坚强的党性和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政治基因。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是我们的命脉和灵魂。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先烈为了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因为他们有着无比坚定执着的理想信念。而一些贪腐者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归根结底是因为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基本信仰,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出了问题,导致在精神上缺了“钙”,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而丢掉了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要时刻对照理想信念严以律己,对组织不利的不去做,对人民有害的不去碰,对自己有诱惑的不去想,坚持立根固本,切实把“信仰之修”作为关键之修、根本之修,切实拧紧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培育思想之“元”,固守为政之本;坚持用坚强的党性、崇高的信念来要求自己、克制自己,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筑牢思想的防线,不逾纪律的底线,不踩规矩的红线,守住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做信仰坚定、守规遵纪的明白人。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做到重自觉身有所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既是一种必须,也是一种自觉。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体现到行动上,就是要做到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只有保持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才能做到身有所循。一是自觉以党章为遵循,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动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在党章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政治原则不弱,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是自觉以党的纪律为遵循,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强化“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意识,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三是自觉以国家法律为遵循,自觉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看问题、做决策、干工作,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在遵法上更加坚定自觉,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带动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气;四是自觉以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为遵循,真正把握这些不成文规矩的精髓,内化为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长期坚持、自觉遵循。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做到善作为行有所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何种职务,都必须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奋发有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都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政绩观、纪律观,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把按规律办事和按规矩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不但要讲规矩,还要有作为,真正做到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重作为不是乱作为,一些人犯错误、出问题,有时恰恰是打着为民服务的旗号而公然违背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做到重作为而不乱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心存敬畏就是要敬畏信仰、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权力,“见善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心中有界限、有底线、有红线,才会不存侥幸、稳住心神、守住清白。心存敬畏才能做到行有所止,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讲纪律、守规矩、存敬畏,我们就能避免“七个有之”对工作的干扰,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在行为上时刻自重自律自警自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和风骨,“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做人不越界、办事不妄为、用权不违规,始终使自己的行为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习惯和自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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