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开拓思路,深化措施,突出重点,从严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社会组织党组织是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堡垒,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组织日益壮大发展,已然成为人民群众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新阶层的重要纽带。基于该原因,党的十八大也专门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在新一轮党建工作的路线图中,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无疑有着“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意义。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党组织的覆盖和体系健全是前提,核心还在于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凝心聚力功能。近年,不少地区都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样存在不少问题,或重发展、轻党建,忽视党建功效;或因人员流动性大,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或党组织体系不健全,作用难以发挥,等等,致使一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以激发活力,流于行政化、形式化,成了一潭“死水”。
《意见》的出台,破解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三个难题。
一是明确功能定位,破解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的难题。“重发展,轻党建”是一直困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一大难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际上,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社会组织,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已成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因此要明确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发展抓党建这一指导思想,找准定位、发挥优势。
二是理顺管理体系,破解隶属关系较含糊的难题。之前较模糊的层级管理造成多头管理或是陷入三不管的尴尬境地。现从中央到地方,从城乡社区到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
三是完善管理和激励机制,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难题。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党建工作和党建工作者缺乏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即使有考评,也往往流于一般化、表面化,缺乏应有约束和有效激励。而《意见》中提出的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外加动态考评机制、公开监督管理制度和实绩的有效运用,能有效促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当然,改革不是旦夕之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也绝不会一蹴而就,而是在充分调研、充分结合各个社会组织现实情况基础上,把业已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措施,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才能真正将社会组织推上健康发展的“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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