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将专车纳入规范化管理
中国经济时报:对于通过互联网平台约车的出行方式,应该如何看待行政监管和市场化之间的关系?
王晓明:政府本身有其职责和定位,鼓励创新是其职能之一,但不是最重要的职能。政府既代表市场里的行为主体,也代表大多数出行服务的需求者,需要综合考虑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不能让专车平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需要有规范化的监督和管理。
现在市场处在形势快速变化阶段,各种创新模式蓬勃发展,政府基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理性运转的原则,采取对这些模式分类处理的方法,保证相关利益方合法利益最大化,看清楚一种模式就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秩序之中,没有看清楚的并不急于否定,而是持开放、观望的态度,从这点上来看是一种进步。
对于专车这种形式,政府看得比较清楚,出台新政不是否定共享经济,而是把应该纳入到政府规范化管理的部分纳入进来。既然打车平台提供的不止是信息交换的空间,兼具有服务提供商的属性,同时收取司机佣金和服务费还给予补贴鼓励,这种形式就类似于出租车公司的形态,出现纠纷和安全等问题,平台就应当承担责任,所以理应对其进行监管。上海地区为专车发牌照是一种进步,而这次出台的文件对专车进行规范更是使其合法化的方法。
总体而言,相关管理办法是阶段性的,是平衡了各方面的因素做出的合理方案。是从政府主导到商业资本主导逐步向个人、社区主导的共享经济的一个发展阶段。
在互联网思维对传统业态带来快速变化的影响下,新的技术和模式不断产生,这种新经济形态对政府如何管理和采取决策提出挑战,政府既需要履行其职责、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应兼顾开放和创新,不但要考虑近期各方利弊,更要保护消费者权益,纵向地看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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