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TPP(2)

如何面对TPP(2)

尽管TPP的基本原则与我国改革开放方向有相通之处,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应马上加入TPP。对于TPP,我国应持续紧密关注,根据国内改革进展,适时选择加入,最大限度降低为加入付出的代价。以国有企业章节为代表的部分TPP规则还可能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产生潜在冲突,对此应加强研究,审慎应对。鉴于所有TPP成员国都有国有企业,TPP承认国有企业,且其规则义务只适用于商业类国有企业,对公益类国有企业不作要求。但是有两条值得注意:一是要求国有企业的采购和销售只能基于商业考量,换言之,不能基于政府意志;二是承认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非商业援助,但要求不得损害其他成员国利益。这两方面与我国的国有企业政策可能存在冲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并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无论是商业类还是公益类国企,都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即使是商业类国企,其经营行为也不能仅依据商业考量,服务国家战略是我国国企政策的底线。另外,为使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政府不可避免要给予各类支持,很难保证不对其他市场主体造成负面影响。国有企业问题事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尽管TPP的国有企业规则允许各国做出例外保留,对于如何协调《指导意见》与TPP相关规则的潜在冲突,仍需全面而慎重的评估。

孟子讲,生于忧患,死于安乐。TPP为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的我国又增加了一重外部不确定因素,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面对TPP,我国的基本态度应当是有信心、有定力;基本原则是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具体方针则应当是审慎评估,适时加入。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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