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责任”落实关键在于“严”

“两个责任”落实关键在于“严”

日前,中央纪委对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原副主任文仲亮因下属及家属赌博、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李宗明因下属公款旅游、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原社长刘建林因纠正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不力等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两个责任”既彰显了中央坚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更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坚决落实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笔者认为,要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关键在于“严”。

严字当先强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落实“两个责任”决不能喊口号、搞运动,应做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树立起正确担当的责任观,切实将“两个责任”牢记于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不踩红线、不越雷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各级党委、纪委要准确把握好“严”字这把标尺,严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以“零容忍”态度和“猛药去疴”的决心,不断净化党的细胞,强健党的肌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思想基础。

严格追究树典型。要始终坚持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常态化的工作和监督机制,确保履行“两个责任”有目标、可操作,增强问责刚性。特别是对那些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坚决严肃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更要防止“两个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做到“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不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和效力。纵观中央这次通报的5起典型,无不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究体现得淋漓尽致。

严明纪律守规矩。“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是事前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不仅要事后追究责任,形成强大威慑力,更要事前纪律约束,防患于未然。要强化纪律建设,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只有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纪”、“法”结合,才能形成“无禁区、全覆盖”的反腐格局,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好感,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法纪的约束力和威慑力,才能从根源上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所存在的问题,最终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必须从“严”入手,才能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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