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党在进步、兴旺发达的表现

“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党在进步、兴旺发达的表现

原题:著名党建专家叶笃初:“尊崇党章 严明纪律”

叶笃初

党章意识具有总揽全局的作用,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理想信念问题

问: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严格遵守的总规矩。您数次参加党章的修改工作,请您谈谈对党章的理解,为什么要强调学习党章?

叶笃初:我曾经有比较多的机会,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党章的讨论、修改、制定,乃至大会通过的全过程。

中国共产党从二大才有正式的党章,从二大算起,至今已有17部党章。七大以后,党章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在最前面有了总纲部分,作为章程总则和前提,形成党纲与党章为一体。实际上章程文件是纲领和章程的结合。这是我们的发明,是其他国家的共产党所没有的。所以,对于一个党员来说,入党宣誓的誓词说“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90多年间,对党章不同程度的修改、完善已有很多次,这充分表明党章在不断地进步,不断地修正,更重要的是在不断地创新,党章是与时俱进的。归纳起来,党章的特点,第一是纲领和章程的结合,第二是与时俱进。

关于党章的重要性,党章是党内大法,是党的所有法和制度的总来源,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它是党的整体意志的正式表现。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来说,党章就是行动的根本指南。我们首先要学习,然后要去贯彻。

一些腐败案件,特别是腐败窝案的发生,根本上说是理想信念的动摇,使命意识的模糊,责任意识的忘却,是对党性意识、党章意识的背离。党性意识一直在强调,但相对而言比较抽象,以党章为支点,就比较具体和实用。党章意识具有总揽全局的作用,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因为理想信念、组织观念都包含在党章意识之中。因此,我们更要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章,以正言行。

党章是党的集体智慧的产物,从中央到基层、从领导同志到普通党员整体意志及愿望的集中表现。我有幸参与过党章的修改工作,深知为党立言,重于泰山,这是当时我和许多曾经共事同志的共同感受。

当时我们都是一起开会讨论,主持人念一句,就问大家“有什么意见”,一句一句反复斟酌。有时候真是字字、句句都有千钧之重。我举几个例子,就拿党员义务条文来说,只要我们花一点时间来仔细读读这些条文,你就会有一种感觉,这些内容当时写上去是多么的重要,对于现在乃至将来又是多么的有意义。

“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这是党员的义务条文,而且在十二大时就写上去了。到十四大讨论的时候,党内各种意见,有人提出来,说这个情况变化了还要不要说反对阳奉阴违、反对两面派行为呢?还要不要这样提?许多老同志就出来坚决表示不能拿掉。

我当时还年轻,党内生活经历有限,猛然一听,还不觉得它的重要性,仔细一想,我们的党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谁敢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党员义务条文中没有这个内容,行不行呢?所以当时大家一致同意不能拿下。当然党章总是要与时俱进的,但在这个事情上,自那以后的多次对党章的修改讨论中,没有疑虑过,没有动摇过。所以说,党章这个文本的制定,它的重要性,它的原则性,它的根本性,它作为一种记忆,作为一种文献,它是要在党的生活中刻下永久印记的。

当我再读党的十八大党章的时候,读到党员中的义务条文,我就想,这是二十多年前,从1992年到现在,这个话继续有效。我相信我们的后代,包括现在很多年轻的党员,年轻的干部都还要牢记。

所以说起我对党章的感受,我觉得就是写上去的内容,就不容易拿下来,做不到的就别写,能改的就改,不能改或者是不应该改的,就坚决不改。

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更有能力有力量解决国家的事情,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其中处于关键地位,是其他“三个全面”的重要保证。请问您是如何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中的地位的?

叶笃初:我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中的地位可以用六个字来回答:关键、担当、保证。在“四个全面”这个战略布局当中,党是关键,这是现在大家的共识。我要强调,党不仅是关键,同时又是担当,当然也是保证。过去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看现在也可以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社会主义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就没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面小康,是我们的百年目标,这个目标已经越来越近了,所以,全面从严治党也是不可有丝毫懈怠的,只能越加强,越进步,不能丝毫的后退。

这里我要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有从严治党观的,并且经过了很长一个过程。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我们回顾从严治党的主要历程,就能更加深刻懂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的意涵和责任。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为纪念“七一”而撰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语重心长地说到我们党的基本经验,其中一条就是有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随后,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并在党内一定范围传达学习,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毛泽东提出的“党内要严,党外要宽”,言简意长地揭示了我们治党与治国的联系。当时所说党内要严、党外要宽,其实是党内高层酝酿成熟对领导干部和一些党员骨干要交代的治国事宜,着眼点是对新入党的年轻党员和各级干部打个招呼,使其严格要求自己,避免同党外人士比资格、比待遇等不良倾向滋生。这种打招呼很有益于党内上下同心同德,把从严作为一项根本行动指南。本世纪初,党中央再次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从要严到从严再到全面从严,党始终根据历史任务和环境条件的变化,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其思想与路线是承前启后、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更有能力有力量解决国家的事情,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全面从严治党和我们整个“四个全面”这个大战略,大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有了这样的自觉或者要求,那就要做合格的党员,合格的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任何的松懈,任何的违反,都是应当自省的,我们应当做出自己应该有的努力。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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