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先从产权制度入手(4)

深化农村改革先从产权制度入手(4)

【启示与思考】

土地是农民生存之源,也是国家稳定之根,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关乎诸多改革目标的实现,涉及亿万农民的利益,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带有基础性的意义和作用,因此,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以保护广大农民的权利为核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具体路径就是要从制度设计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的“确权”“赋权”;从实践创新上,加快“活权”,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收益。 

要精准确权,解决谁有份、有多少的问题。一方面要摸清家底,农村集体资产类型多样,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厂房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学校、道路等非经营性资产,各类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进展不一、要求各异,必须分类推进。特别是前两类资产,对资源性资产,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怎样更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地将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民手中,实现“农民变股东、资产变股权”,实现从“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弄清人数,探索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办法,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难题。  

一方地,一瓦庐,皆为民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涉及经济、法律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问题十分复杂,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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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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