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公权当“特权”

莫把公权当“特权”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然而,有少数平时不注重加强党性修养,手中握住人民赋予的权力却公私不分,把公权当作满足个人私欲的“特权”,不仅背叛了“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本质要求,也背叛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党纪国法下人人平等,绝不姑息特权存在。任何一个人不能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否则必将自取灭亡。一些领导干部,在艰苦时期能依靠群众、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地履职尽责,业绩斐然,得到拥护爱戴。随着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权位不断上升,却忽视了党性修养,淡化了对人民的感情,逐渐退化了本色,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变成了权力、金钱、美色的俘虏,把公权当成实现个人欲望的工具,独断专行,作风不正,生活腐化,最终“多行不义必自毙”!辜负了组织多年的培养,断送个人政治生命,留下了一世骂名。

“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字。权力乃人民之公器,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党让给人民谋福祉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一名共产党员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不动摇、不放弃;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不为荣华富贵而活,不为金钱美色而惑,不为艰难困苦而退。因此,党的干部在使用公权时,应搞清当官为什么,牢记公仆意识;应搞清在位谋什么,牢记责任意识;应搞清进步靠什么,牢记创业意识;应搞清奋斗图什么,牢记奉献意识;始终保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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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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