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纪违纪,严重违纪一再上演
有了第一次违纪的经历,不加警醒,自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2012年下半年,黔东南州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项目即将对外招投标,黔东南州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何某得知这个消息后,通过王胜国帮忙,请王家黔将该工程交给其承建。
此时,王家黔脑中已没有一丁点儿纪律意识,但凡王胜国开口的事情,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他爽快地答应了。之后,为感谢王家黔的帮助,何某分两次通过王胜国送给王家黔共200万元,王家黔嘱咐钱由王胜国“代为保管”。王家黔为自己的安排自鸣得意,因为钱没过自己手,安全!而交给王胜国打理,还可以每月获得投资收益。
1998年就和王家黔认识的贵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某,在王家黔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后,向王家黔提出想到黔东南发展,承接工程,王家黔表示支持。之后王家黔在饭局上介绍叶某与时任凯里市消防大队的领导和某县公安局局长等人认识。并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给这些人打招呼,要求关照叶某在黔东南承接工程。很快,叶某就获得了凯里市消防大队办公楼装修工程及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水电消防安装工程等项目,为此,叶某分三次送给王家黔共计6万元人民币和价值46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
欲望的阀门一旦打开,就有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王家黔再也收不住手,一步一步地坠入了严重违纪的深渊。
王家黔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公然插手案件查办,亲自给基层的公安局局长打招呼,要求按照“组织意图”查办案件,不然就是不讲政治,为此,收受贵州省公安厅经侦大队黄某(另案处理)10万元。
王家黔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在干部调整、干部交流使用上,收受下属的贿赂,为这些偷奸耍滑的干部提拔使用和交流任用提供帮助。一些有能力有水平,扎扎实实干事的公安干警,因为没有给王家黔送钱,永远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王家黔的所作所为,饱了自己私囊,却寒了干部群众的心。
王家黔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包养情妇,腐化堕落,影响恶劣。多行不义必自毙。2015年5月18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家黔受贿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家黔在担任黔东南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84万元人民币。王家黔当庭认罪。
这位曾经在2014年震惊全国的凯里“1·13”爆炸案侦破过程中荣立“一等功”的功臣,刚刚步入事业的巅峰便锒铛入狱,人生就此惨淡落幕。
执纪者说
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领导干部交友本是常事,可如果不加甄别,不懂自律,则很容易被酒肉朋友“带进沟里”。王家黔就是其中的典型。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交上一个好朋友,就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交上一个坏朋友,就等于雪入墨池,虽溶于水,其色越污。王家黔交友不慎,贪图享乐,被“哥们儿”的“糖衣炮弹”击倒,教训何其深刻。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自律自省自重,始终做到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张永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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