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卸掉了自己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2)

她卸掉了自己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2)

——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违纪违法案剖析

摘要:2001年7月,34岁的袁菱从西南石油学院选调到四川省西充县任副县长。那个时候,她满怀憧憬,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对腐败分子充满鄙视。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腐败,站上法庭的被告席。

点评

面对一时的坏风气,是随波逐流还是独善其身,是挺身而出还是明哲保身,体现一个党员的党性。袁菱在面对这样的选择题时,交出了一份不及格的答卷。从开始的洁身自好,到后来的随波逐流,从慢慢地习以为常,到逐渐乐在其中,甚至推波助澜,她一步一步地挖好了自己的坟墓。

袁菱曾自视为“很有自我约束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的人”,觉得“自己虽然不算是辆‘宝马车’、‘奔驰车’,但是有良好‘刹车装置’的‘普通车’。”然而,从她信念动摇、思想出轨的那一刻起,她就自己亲手卸掉了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结果越跑越快、越跑越偏,直至违反党纪国法,“车毁人亡”。

 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的忏悔:我用所谓的投资入股方式敛财,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投资入股是我用来规避调查的手段和方式,其实质就是利用我作为县长、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收受老板的好处。

案情回顾:办案人员介绍,袁菱贪腐起来有两个特点:一是讲求“技术含量”,很少直接收现金。二是索贿“四处开花”,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对“风险”极为重视,一般都是让身边人出面,以“合伙做工程、出资入股”等形式和老板们一起“搞项目”,再以分配利润等名义受贿。

比如,2010年下半年,通过袁菱打招呼,重庆某建筑公司川北分公司获得蓬安县景观墙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要“感谢”。

这时,袁菱明确告诉“居中联络”的丈夫龚某:给钱就坚决不要,这是受贿,如果孙某要感谢,就和他合伙做个工程,可以规避风险。

于是,袁菱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堂弟名义在孙某工程中占了50%的干股,三次“分得利润”187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袁菱自以为“擦边球”打得很好,“入股”经商既“安全”又“高明”,既规避了风险又找准了财路,逐渐大胆。特别是其担任县委书记以后,她在蓬安一言九鼎,越发肆无忌惮。

“她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很不好,开会经常先表态,自己说了算,重大问题也不上常委会。”蓬安县的一名干部表示,担任县委书记后,袁菱兼任土地领导小组组长、财经领导小组组长,规委会主任等职务,把有关土地的权力牢牢攥在手里,一手遮天。

没有限制的权力让袁菱慢慢走向疯狂,到后来她干脆直接索贿,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南充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想变更土地用途,请她“关照”。袁菱把该老板叫到办公室,先是问:“楼盘怎么样啊,容积率多少啊,回报率多少啊……”寒暄完毕,直接切入正题:“我亲戚手里有点钱,想入下股。”该老板随即答应让其入股20%,后来“分配”给袁菱“利润”900万元。

“袁菱贪腐起来已经丧失理智,只顾‘埋头搞钱’,根本不‘抬头看路’,甚至对关系不怎么好的老板,也张口就要‘入股’。”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直到被人举报,袁菱才发觉“居然已经搞了这么多钱”。

点评

袁菱是典型的欲迷心窍、利令智昏,她担任县委书记不过两年,贪腐数额就飙升到4000多万元,令人震惊。同样令人震惊的是县委书记的权力之“大”:在一个县里,县委书记如果要搞腐败,任何方面、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她捞钱的借口。袁菱到后期之所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其根源就在于一言九鼎、一手遮天,早就忘了自己是谁。

2013年8月,袁菱在网络上被人实名举报,虽然举报内容不属实,但她已成惊弓之鸟。这时,她不仅没有幡然悔悟,反而利用手中权力,与老板订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调查。她把老板一个个叫过来“模拟谈话”,自以为“准备充分”、一切尽在掌控中。不料,事到临头,老板们弃她如敝屣。

县委书记的能力高低、表现好坏,能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直接关系一方发展和百姓福祉。袁菱及其前任邹平先后落马,影响和带坏了蓬安一批干部,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关键是权力,县委书记权力用不好太可怕了,老百姓跟着吃苦。”办案人员表示,要把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融入到对县委书记的监督中,增加强有力的发现问题的手段,避免县委书记权重难制,一手遮天。

害人害己,悔恨已晚

袁菱的忏悔:面对如此让人恐惧的现状,我心如刀割;回顾风华正茂的过去,我后悔莫及;展望毫无指望的未来,恰似世界末日即将袭来。

案情回顾:袁菱的丈夫龚某,是其贪腐路上的一个关键人物。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袁菱之所以大肆贪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把龚某“带起来”。

袁菱对龚某心怀愧疚,觉得多年以来,自己忙于工作,顾不上家庭,龚某牺牲很多。尤其一次宴请,袁菱被安排在都是男性领导的主桌,龚某却被安排在全是女性的家属桌,那个瞬间,袁菱更觉得对不起丈夫的付出,总想利用手中权力“拉”他一把。

为此,袁菱屡屡“创造”机会,让龚某和老板一起“办企业”,甚至在一次宴请时,主动找到某老板,一边敬酒一边说:“我老公你要带上,他也想做点生意。”

讽刺的是,袁菱处心积虑,非但没有给家庭带来幸福,反而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原本美好的家庭随着她锒铛入狱分崩离析。

落马后,袁菱常常回忆起昔日在大学里的生活。她说,那时的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幸福指数最高。她始终记得,夏天的时候,一家三口省吃俭用买了个空调装在9平方米的书房,为了避暑,一家人挤在书房吃饭,其乐融融。可惜的是,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有。

“面对我犯下的一个个罪行,回想我对金钱如此怪异地追逐,置法纪于不顾,我真的撕心裂肺,我真的后悔莫及。”落马后,袁菱的忏悔姗姗来迟。

 点评

《史记》记载,秦朝丞相李斯临刑之前,曾对其子哀叹: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又怎能办得到呢!父子相对大哭。贪权恋财,抽身悔迟,袁菱的哀叹与李斯何其相似。她落马后才知道家庭和自由的珍贵,已经来不及了。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眷顾亲情,回报家人,本是人之常情,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眷顾和回报,是以普通人身份,还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袁菱只想着补偿家人,为此不惜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纪违法,结果害人害己,锒铛入狱。她的行为,不是爱家人,而是害家人。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袁菱案警示我们,清廉是从政最好的“护身符”,只有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回报。(记者 李志勇)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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