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大突破(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大突破(2)

有偿使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新突破

农村宅基地与农民财产权有着根本的联系,也一直是农村改革的难点和关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本次农村宅基地改革尽管还没有实现与城镇商品房同等流动的目标,但是其最大的亮点是有偿使用的突破。一是赋予用益物权,明确界定权利,对农民住房发房产证有了依据;二是通过宅基地从当前的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限制了宅基地成员权的滥用,也赋予了宅基地的流动价值;三是建立自愿退出有偿制度,退出宅基地可以补偿,可以增加农民进城的资源;四是明确可以抵押、担保、转让,将推动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农村宅基地改革为农村住房财产权保值增值和有效流动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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