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党初期的实干家 (7)

四、建党初期的实干家 (7)

摘要:毛泽东对个人的思想修养和改造一直十分认真地对待,在一九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给彭璜的信中对自己性格中的长处和弱点作了坦率的剖析:“天下惟至柔者至刚,久知此理,而自己没有这等本领,故明知故犯,不惜反其道而行之,思之情栗!略可自慰者,立志真实(有此志而已),自己说的话自己负责,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不愿牺牲真我,不愿自己以自己做傀儡。

针对这种情况,毛泽东和中共湘区委决定采取先发制人的办法,利用赵的省宪法,展开说理斗争。十二月十一日,毛泽东以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总干事的身分,率领所属各工会代表郭亮、任树德、罗学瓒等二十三人,会见长沙县知事周瀛干、省警察厅长石成金。十二日,又会见省政务厅长吴景鸿。十三日,直接会见赵恒惕本人。他们就请政府表示对工界的态度,关于结社、集会自由,表明工界本身的态度等十个问题展开谈判。迫使赵恒惕等宣称,政府对工人全采保护主义,并无压迫之意,还承认省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有自由结社、和平集会的权利,“不受何种特别法令的限制”,“完全有效”。毛泽东等还申明:工人所希望的是社会主义,因为它于工人有利,但目前尚难做到,故以民治主义为原则,绝不是官厅文告说的无政府主义。赵恒惕等对“不要政府”的无政府主义确是深恶痛绝,但对社会主义却茫然无知,因而表示“均以工人采这种态度极为得当”。

工人的要求基本上得到解决,毛泽东等立刻以《各工团代表与赵省长、吴政务厅长、石警察厅长、周长沙县知事交涉的实在情形》为题,披露说理斗争详实情况,刊在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七日的长沙《大公报》上。赵恒惕像吞下一颗酸涩的果子,很不是滋味。事后他对左右说:湖南再来一个毛泽东,我就不能立足了。

的确,经过两年工人运动的锻炼,毛泽东已经成长为一个老练的革命家。在斗争实践中,他依靠组织和群众,培养骨干,注重策略,利用矛盾,争取舆论,以合法斗争掩护和配合非法斗争,积累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后来毛泽东身上表现出来的出色的领袖才干,这时已初见端倪。他领导的湖南工人运动,罢工十次,胜利及半胜利九次,失败一次,“大引起社会之注目”[16]。同时也获得党内的高度评价。陈独秀在中共三大上总结二大以来中央和各地区工作时,曾这样说:

“就地区来说,我们可以说,上海的同志为党做的工作太少了。

北京的同志由于不了解党组织,造成了很多困难。湖北的同志没有及时防止冲突,因而工人的力量未能增加。只有湖南的同志可以说工作得很好。”[17]自一九一七年四月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上刊发毛泽东的《体育之研究》,六年过去了。从五四、建党到工人运动,陈独秀越来越赏识毛泽东的才干。一九二三年一月他着手筹备党的三大,便决定调毛泽东到中共中央工作,派李维汉回湖南接替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书记一职。

一九二三年四月,毛泽东安排好湘区工作,离开清水塘,离开妻子杨开慧和刚刚半岁的儿子毛岸英,秘密地前往上海。

这时,长沙街头已贴出赵恒惕悬赏缉拿“过激派”毛泽东的布告。

注:

[1] 邹蕴真:《新民学会成立会和一九二一年新年会议概况》,《新民学会资料》,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45页。

[2] 《谢觉哉日记》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4月版,第26、27页。

[3] 萧子升:《毛泽东青年时代》,引自中共湖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长沙共产主义小组综述》,见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共产主义小组》(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575页。

[4] 周佛海:《扶桑籍影溯当年》,引自《共产主义小组》(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471页。

[5] 毛泽东致蔡和森信,1921年1月21日。

[6] 蔡和森致毛泽东信,1920年8月13日。

[7] 李达:《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1955年8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选编:《“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页。

[8] 《谢觉哉日记》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9页。

[9] 刘仁静:《回忆党的“一大”》(1979年3月14日、17日),《“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5页。

[10] 李达:《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回忆》,《“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2页。

[11] 毛泽东致萧子升信,1921年9月28日。

[12] 《马林赴华回忆》(1935年8月19日),《“一大”前后》,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70页。

[13] 马林给共产国际执行局的报告,1922年7月11日。

[14] 陈独秀:《党务、政治宣传、劳动运动情况及今后计划》,1922年6月30日。

[15] 刘少奇、朱少连:《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略史》,1923年8月1日,原载《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罢工胜利周年纪念册》。

[16]  毛泽东:《省宪下之湖南》,中共中央理论月刊《前锋》第1期,1923年7月1日。

[17]  《陈独秀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向第三次党代表会议的报告》,1923年6月。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李丹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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