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提供了指南。贯彻实施好这两项党内法规,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求实从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首在内化于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字逐句地学、联系实际地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才能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时刻注意拧紧、把牢“总开关”,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及时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污垢,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制度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
求实从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重在以上率下。“风成于上,俗形于下”。以上率下,是我们长期实践形成的基本工作方法;示范带动,是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工作方式。《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条例》 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分更严。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注重培养和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带头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引导其他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真正达到“竹影扫街尘不动,月穿潭底水无痕”的境界,大家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求实从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贵在自查自省。“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要让党规党纪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必须依靠长期的自我修养和党性锻炼。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以《准则》和《条例》为镜,以正反典型为镜,常思己过、常省己行,看看自己是不是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追求高尚道德情操,是不是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是不是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都做到了廉洁,是不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实践证明,自查自省的过程,就是荡涤思想灰尘、强身健体、增强政治免疫力的过程。
求实从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要在责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执行 《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廉政约谈、听取汇报、专项督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执行到位。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该提醒就提醒,该批评就批评,该问责就问责,该处理就处理,对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零容忍,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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