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奖有“规”更要有“范儿”

文艺评奖有“规”更要有“范儿”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开发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落实文艺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传播。(12月29日新华社)

很小的时候,对文艺评奖充满着一种神圣的向往,那个时候,要是知道谁谁获得文艺奖了,那是无上的羡慕和敬仰。但是,后来,一些文艺评奖却泛滥了,一方面,多如牛毛,层次不齐,让人眼花缭乱,简直成了“烂韭菜”;一方面,竟然出现了“评奖经济”,一些大奖不菲的参赛费,让奖励充满铜臭味。泛滥的文艺评奖亵渎了文艺的神圣,亵渎了奖励的神圣,这样的“畸形评奖风”应该刹住了。

现在,《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开发布了,笔者认为,这是对于这股评奖歪风的纠正,这是让文艺评奖归回本真,这是让评奖有“规”更有“范儿”。

《意见》对评奖标准,评奖过程,参与评奖的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让文艺评奖更纯洁,更高雅,更具有权威性,让文艺评奖,评的阳光灿烂,奖的正气昂扬。这样的评奖才能评选出真正德艺双馨,有道德范儿,有艺术范儿的作品与艺术工作者。

《意见》对评奖单位,评奖项目和数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是精炼评奖队伍,这是防止评奖铜臭化,粗制滥造化,这是让评奖走上健康阳光的发展道路。其实,也只有在这样的道路上,我们的文艺性评奖才能更文艺,更审美,真正的促进文艺工作的健康发展,也只有这样的评奖,才能评选出精品力作,才能为打造文艺高峰奠定雄厚的社会激励氛围。

花钱买奖的现象,一去不返了;多如牛毛的评奖,烟消云散了;人人都能拿出“全国大奖”的笑话不会再有了。一个文艺性评奖的美丽春天正向我们走来,我们期盼这样的春天,因为这样的春天,能够真正绽放出“精品力作”的文艺之花,能够树立起评奖的威信,能够昂扬起奖励的神圣,能够让评奖正气昂扬,阳光芬芳。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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