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通知(3)

2016年道路交通春运工作通知(3)

核心提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狠抓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三、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春运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人员检查力度。充分发挥GPS系统的科技手段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私加(改)座椅、无证上岗及宰客、倒客、甩客、擅自涨价等违法、违规、违章经营行为,并进行严格查处,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抓好优质服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便利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等便民措施,要继续推行“三优、三化”服务活动,为旅客提供舒适候车和乘车环境。

(三)全力做好春运宣传工作。交通、交警、广电等部门要将春运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程,成立工作组织,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春运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对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春运舆论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春运值班值宿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协调处理春运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督办重大事项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各部门要于2月22日前,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加大交通治安管理力度。公安、交警部门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参加春运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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