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的三重境界

廉洁自律的三重境界

在当前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严峻形势下,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应有之义,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是摆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大体上有三重境界:学习党纪国法,遵守《准则》和《条例》;强化道德修养,学会自我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

第一境界:学习党纪国法遵守《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不断深化,党中央修订了2010年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修订了2003年12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明确是要强化党员的廉洁自律,把党员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国法的重要方面就是要避免自己犯错误,要避免自己犯错误需要党纪国法中的两个关键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要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结党营私。《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民主集中制往往能使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得到制约。权力是天下之公器,一定要为整个国家和民族谋福利,而不能为自己谋私利。更不能擅用权力,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大量案例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在所谓“朋友”“哥们”的围猎中倒下。因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慎交善交朋友,多与良师益友接触,切勿碰“损友”,对趋炎附势、搞歪门邪道的人,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被“哥们”和“朋友”用轿子抬着送进监狱。

自觉接受监督对把好“权力关”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个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一个不愿接受监督的人,一个觉得接受党和群众监督很不舒服的人,都不具备当领导干部起码素质。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指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任何时候都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玻璃房里工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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