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补助款岂可任性发放

贫困生补助款岂可任性发放

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学生,是利民惠民政策,全国各地皆然。

近日,有媒体报道孝感市大悟县金山中学安排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完成了一场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学生在配合进行拍照、签字等程序后却不能拿走补助金。对于此事,校方解释说,拍照签字主要是为了留档存证,没发钱是考虑到怕学生弄丢了。(1月19日新华网)

本来是一件大好事情,为何却在金山中学演变为一场风波?按照校方的说法,“拍照签字主要是为了留档存证,没发钱是考虑到怕学生弄丢了”。我们用最大的善意去理解校方的做法,也难以理解。因为,这对青少年学生造成的心灵伤害将无法估量。学生在学校是接受教育的,当然会乖乖听老师的话,十分配合拍照签字这个程序,为了档案的留存,倒也无可厚非。然而,“仪式”结束后,补助款却没有拿到手这样的行为,已经远远背离了教育!从事情之后的发展来看,学校、教师没有给学生及家长作出解释说明,因而导致有家长向当地媒体反映,此“奇葩”事件才得以曝光。

校方的说法,难以自圆其说的还在于:据湖北省有关方面明确规定,对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学生的补贴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实行现金发放的,应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代签。这样的规定,旨在保证学生补助资金不“跑冒滴漏”,确保发挥补助资金的作用。

如此看来,校方所言“拍照签字主要是为了留档存证,没发钱是考虑到怕学生弄丢了”,没有根据,是典型的“逾矩”之行。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这样的学校,这样的教师,这样的行为,是无视法律法规、漠视规矩啊,非得改改不可了——是啊,发放补助款都可以“走过场”,学生年轻的心田如何播种诚信的种子?发放补助款都可以“收回”,学生稚嫩的心灵将去向何方?

金山中学如此“任性”发放补助款,于法无据,更不能令人信服。于是,公众可以大胆猜想:校方用于抵扣学生相关费用,甚至把补助款当成“唐僧肉”而雁过拔毛……好在事情曝光后,“孝感市教育局和大悟县教育局很重视此事,已经派出调查组去金山中学调查,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相信最后的结果,定会让学生及其家长满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所以,党和政府历来尊师重教,近些年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笔者不由得想,涉及教育的巨量资金,是否该加大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呢?这样,才能严防资金的“跑冒滴漏”,才能严防教育投入成为“唐僧肉”,将资金效益发挥到最大化。如此,教育之福、国家之幸也!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本站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