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黑鸭“躺枪”,暴露职能部门不作为

周黑鸭“躺枪”,暴露职能部门不作为

近日,35家餐饮企业因经营的食品中检出罂粟壳成分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引发舆论哗然。事件中最显眼的是周黑鸭,仅安徽省宿州市就有两家“周黑鸭”经营店赫然在列,一时让人对周黑鸭店望而止步。但随后湖北周黑鸭发表声明,他们在安徽没有直销店和分店,也就是说,山寨周黑鸭违法,正版周黑鸭“躺枪”。

周黑鸭事件不是个案,是当下中国“山寨”现象的一个缩影。“odidos”、“奥利粤”、“HIKE”、“金龙油”……近年来,通过模仿知名企业产品商标而获取市场利益的山寨产品已有向全领域渗透的趋势。虽然随着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对山寨产品危险性认知不断提高,山寨产品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但周黑鸭事件再次告诉我们,山寨现象并未消失。

山寨周黑鸭泛滥,原因很多,但肯定与有的地方职能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周黑鸭是全国知名品牌,安徽宿州的山寨周黑鸭是如何顺利通过前期审查和后期监管的?监管部门是否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山寨产品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流通,受害的不仅仅是广大消费者,还会产生劣币逐驱良币效应,从长远来看,不利社会创业创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而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创新创业者“创”有所得,让违法者“违”有所罚,才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双创”氛围。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市场经济亦是法治经济,不仅需要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更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培育好市场环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蓬勃发展,才会生机盎然。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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