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重点环节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重点环节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竞争力。一个国家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的设立和经营状况,并对其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就业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我国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政府服务效能顽瘅痼疾、社会信用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营商环境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构建整体适合企业经营的法治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和加强创新,把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到行政、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强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保障,构建整体适合企业等市场主体经营的法治环境。

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2013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坚持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并举,推进和加强相关领域行政立法,以完善法制规范权力运行;科学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制定并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把权力置于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变相审批”“隐性审批”彻底失去了生存土壤。事实证明,规范政府“有形之手”,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调整市场主体利益关系,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途径。下一步,要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等清单制度,加快制定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清单之内政府部门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权扩权,以制度刚性约束权力任性。

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经过修订完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已基本具备了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基础,关键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有效执行。法不严不为治,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实现“法令行则国治”。在严管的同时,更要重罚。违法成本偏低,震慑阻遏作用不足,是导致我国假冒伪劣等市场问题多发频发、长期治而不绝的重要原因。抓紧研究建立巨额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从根本上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执法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减少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选择性执法,严厉惩治执法腐败行为;要减少执法检查和监管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维护企业家安全感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保护的重要部署,只有依法保护产权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稳定市场经营预期,树立市场主体信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更大力度的政府自我革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其关键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我们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减税降费,消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羁绊,破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切实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13年以来,国务院取消下放部门行政审批事项712项,取消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4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305项,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改为网上备案管理,有效降低了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2019年5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达1.14亿户,平均每天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为1.89万户和4.25万户。大道至简,简政易从,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把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尽可能削减微观领域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所有行政行为源头可溯、过程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有效治理不作为、乱作为。

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已经采取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一系列简流程、减时间、提效能的“硬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还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和“六个一”(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改革目标,将企业群众能否“办事不求人”作为衡量政府服务的“试金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推动实行减证便民、告知承诺制、打造“不打烊”的“数字政府”等有针对性改革措施。

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战略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支持企业发展的诸多方式中,减税是最为直接有效、公平普惠的办法,也有利于增强发展后劲,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战略举措。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当头炮”,就是要通过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制造业税负明显降低,确保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确保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工作部署;坚决做到“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的工作要求,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强信用监管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要对守信者联合激励、对失信者联合惩戒,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将加快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重信用、讲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应加快推进《信用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信用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制定出台信用领域国家标准;加快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领域企业信用数据,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研究建立信用修复管理制度,恢复和改善失信主体信用状况,保障其合法权益。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近年来,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包容审慎监管等一大批创新性监管制度全面推开,以信用约束、联合惩戒为核心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显成效。下一步,要推广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将企业信用信息全面纳入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荣誉授予等工作的审批程序,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

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和政府失信治理。各级政府要带头讲信用,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认真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加大政府欠款清偿力度,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监测评价地方和部门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以徙木立信之态取信于民,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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