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既是对全党的纪律要求,也是对纪委的任务要求。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严格执纪,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突出重点,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审查,抓早抓小,把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触犯纪律者及时处理。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必须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的“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特别是纪律审查的创新理论成果,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自信地把监督资源投放到党的建设最前沿,更加自觉地把执纪力量下沉到管党治党第一线。只有牢牢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在每一个违纪案件处理中抓好执行,不断坚持下去,才能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最终形成长效。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创新,“四种形态”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智慧,“四种形态、六大纪律”共同激发纪律建设新动力,开辟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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