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答记者问】杨传堂:给“网约车”一个合法的出路

【聚焦两会·答记者问】杨传堂:给“网约车”一个合法的出路

3月14日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第十四场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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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传堂:出租汽车是关系民生、服务百姓的窗口行业,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出租汽车的改革,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化调查、系统研究国内国外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了两个文件,《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我们目前正在对两个文件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将按照有关工作的程序积极地推动出台。我们希望通过进一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规范网约车的管理,同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多样的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来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让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杨传堂: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

出租汽车改革的导向有两个方面:一是要提升传统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二是鼓励网约车新业态的创新和规范发展,这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近年来,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兴起确实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在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亟待解决。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必须趋利避害,规范其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对于改善出行需求的期待和呼声,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我们必须以此为工作的着力点,加紧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出行。

杨传堂: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互联网+”行动计划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改革原则,围绕这个原则来研究和制定了有关的具体内容。同时,我们还以增量带动存量改革、细分市场提升运输服务的思路,特别是要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的改进提升服务,实现转型升级;通过“互联网+出租汽车”来构建多样化的、差异性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推动新老业态的分类管理、错位服务,逐步融合发展。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二是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杨传堂: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在文件起草、修改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原则:一是坚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予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评价的标准,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二是坚持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三是要坚持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充分考虑到地区的差异,给予地方充分的政策空间和自主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循序渐进,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

杨传堂:统筹解决打车难和出行难的问题

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正处于新老问题的叠加、新旧矛盾交织的特定阶段,既有观念体制束缚之阻,亦有利益固化藩篱之绊,改革难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

第一难,在于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主要是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第三难,在于如何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还需要统筹解决打车难和出行难的问题,要促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提升城市的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使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更加合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要。

刘小明: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

新能源车的推广和运用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也是优先发展的问题。下一步,我们继续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个国家战略。因为在城镇化、现代化、机动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既面临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又面临着城市环境大气污染的困扰,解决问题的出路就是要优先发展公交,使老百姓能够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让出行的结构能得到很好的改善,从而进一步有效引导小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在发展公交的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先发展新能源公交车,所以我们在“十三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车要达到20万辆。

杨传堂:积极推进互联网与交通的有机结合

我们一直秉承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新生事物的发展,密切关注,积极支持,主动引领交通运输与互联网行业的创新融合,提出了建成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具体思路,积极推进互联网与交通的有机结合,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此次出租汽车改革正是“互联网+”行动计划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的具体措施。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如果改革不能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到全体人民,不能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改革就失去了意义,也不可能持续。此次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是否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来衡量,我们将始终不懈努力,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高效、经济的出行需求。

杨传堂: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

作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网约车的发展有效地培育市场的供给增量,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的需求;二是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改善和提升传统出租汽车的服务,加强服务质量评价和事中事后监管,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服务体验;三是通过传统出租汽车的经营权、份子钱、运价机制、运力动态调控等方面的改革,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四是将出租汽车发展放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当中来统筹考虑,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不断地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五是要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改革措施,让出租汽车行业两种业态都能够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能够让社会公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持续提升的出租汽车服务和不断改善的城市交通环境。

杨传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是一个重要方向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是一个重要方向,国务院专门制定了有关文件,各有关方面都在认真地贯彻和落实。在公共交通发展这方面,我们有很多的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从基础设施、价格比价以及鼓励大家出行,都有很详细的安排。各有关省市区和有关城市,对加快和发展公共交通都有积极性。特别是轨道交通,现在上海、北京、广州这三个城市是轨道交通发展最快的,还有其他的城市也正在建设和规划轨道交通,这也是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具体措施。

刘小明: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

对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来说,由于道路资源有限,很大程度上必须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才能使老百姓出行难的问题解决得更好。这样的话必须对出租车的经营权总量有所调控,调控的目的不是让它随意发展,而是有一定数量的控制,让它处在一个合理的交通结构上。所以对出租汽车管控主要是为了城市交通结构更加合理,老百姓的出行更加方便,城市交通的集约化程度更高。

因为出租汽车传统的业态和新业态需要在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竞争,如果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有经营权的使用费,很显然,新老业态的竞争环境是不平等的。这次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至于在改革的过程中是不是取消经营权,是不是就可以完全放开数量,这可能要取决于各个城市的情况。

刘小明: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

份子钱问题是出租汽车改革的一个难点,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让它真正与时俱进。但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和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企业和驾驶员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的运营情况结合起来,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行业进入良性循环。

刘小明:出租服务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

征求意见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就是网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这个问题也是这次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十分关心,特别是平台企业特别关注的问题。我们根据大家的意见也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优化,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进一步形成了共识。

我们初步的想法是: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出租服务是线上和线下的结合,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进行许可。得到这个许可全网通行,在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线下实体服务需在所服务地拿许可,所以并没有增加许可,而且简化了工作的程序,更加有利于我们网络平台企业在一个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运营服务。

杨传堂:要给“网约车”一个合法的出路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

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为此,需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使其自身实现健康发展,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杨传堂:为私家车转网约车提供途径

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进行相应的监管,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按照目前起草的办法,我们提出了相应的转变途径,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所以我们要通过制定法规把私家车经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运营车辆。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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