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事好商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力量  

让“有事好商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力量  

3月14日下午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健全的民主制度、丰富的民主形式、通畅的民主渠道,全国各族人民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参与政治的热情空前高涨,人民当家作主已经成为亿万人民心中的自豪,并活力四射、生命力旺盛、力量十足。

人民当家作主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要听民意,有事情和难处与群众商量着办,汇民智、聚民力、得民心,从而真正让群众参与到身边的政治、身边的每一项事务每一处变化。然而,有的干部却将“公仆”的身份忘之脑后,办公室决策、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拍板,一座城市拆拆建建、一项工程停停修修、一条马路挖挖补补……花钱不见好,民生成民怨。这些没有广泛深入调研,没有听取民意,没有充分同人民群众“有事好商量”的恶果。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六十五周年大会上提出的“有事好商量”,不仅是对人民民主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也是国家在发展中进一步完善政治参与、持续互动沟通对话,形成广泛共识,从而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论断。

商量,必有多方参加,所商之事必涉及到多方利益。那么“有事好商量”就必须是党的干部通过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以消除分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让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商量,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没有平等,商量就是去了平衡,如果一副非我莫属、非我言莫听、非我令不行的颐指气使,就成了完全赤裸的欺负。而没有平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平等,就是大家有话都可以说、有问题否可以指出、有建议都可以提出,允许“高人一筹”,但绝不是“高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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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好商量”,为着达成共识、为着解决问题、为着平等的荣耀,在商量的过程中就来不得虚的、空的,来不得应付,更来不得假的。就是要讲真话,承认缺点和错误是自信的表现,是有觉悟的表现,是取得群众信任的第一步,是改正缺点和错误的前提,想想人民的利益,想想事业的前进,想想历史的重任,真话必须讲给群众听。就是要进诤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有问题就指出、有主意就拿出来,即便是有些让人“不舒服”、“脸红心惊”。就是要出实招。“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商量大多是智慧与言语的交汇碰撞,只有拿出有力的举措,甩开膀子实干,才能见到实效。

众人拾柴火焰高。全面小康不是等来的,必须坚守信念与定力,咬紧牙关、屏息聚力,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前行。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敞开心为民、敞开门听民声、放开手脚办民事,为继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讲真话、进诤言、谋良策、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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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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