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传东: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2)

任传东: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调动民营企业积极性(2)

二是逐步完善体制机制设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急于求成、一哄而上,必须在法治规范的轨道上逐步向前推进。要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多研究他们关心的问题。在混改过程中,要科学评估国有资产价值,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又要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管理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同股、同权、同责、同利,既要防止国有资产被内部人控制,又要保护民营资本权益。坚持市场化法人治理结构,界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政企关系,加快建立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保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国有资本除在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等极少数关键领域需保持独资和绝对控股外,要大胆放开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股权比例限制,对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和公用事业等国有资本相对集中的领域列出负面清单,放宽股权比例限制。针对国有企业体量大而民营资本相对较小的实际,可以探索大型国有企业通过拆分业务、分层次和类型,由子公司或拿出一些投资项目与民企混合。

四是完善产权保护。在混合所有制中,民营资本的产权问题也是企业家关注的焦点。要健全完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使各类资本都能依法自由流动,有效运营。加强对民营资本的产权保护,保证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