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联同北京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基层社区只需开具居住证明等15类证明。
此前市政府审改办曾对本市21个社区居委会做过摸底调查,了解到由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高达240余个。此次明确的15类证明包括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意见》还明确,属于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包括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调解民间纠纷等23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计生、社会保障、人民武装等13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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