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季度查处“小官贪腐”174人

北京一季度查处“小官贪腐”174人

立案件数已达去年全年四成

摘要:2016年一季度,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8590件(次),立案109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8人,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157人,乡科级169人,移送司法3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143人,“小官贪腐”174人。

记者4月11日从北京市纪检监察网公布的信息了解到,2016年一季度,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8590件(次),立案109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8人,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157人,乡科级169人,移送司法3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143人,“小官贪腐”174人。

今年以来,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一改去年逐月累计的做法,而是每次公布上一个月的统计数据。

今年前三个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和移交司法的人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小官贪腐”的人数同比均大幅增加。

仅在今年一季度,接受举报量就超过2015年全年的一半,立案件数达去年的41.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县处级人数达去年的39.7%,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人数达去年的

33.1%。

2015年,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局级干部为52人,今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为0人。

2016年一季度纪检监察相关数据

2016年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4120件(次)

立案件586件,增长56.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5人,增长46.7%,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85人,乡科级87人。移送司法1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78人,“小官贪腐”80人。

2016年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2768件(次)

立案件328件,增长39.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增长39.1%,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44人,乡科级50人。移送司法1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2人,“小官贪腐”58人。

2016年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702件(次)

立案件181件,增长38.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人,增长83.6%,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28人,乡科级3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23人,“小官贪腐”36人。

2015年全年纪检监察相关数据

2015年全年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6741件(次)

立案件2626件,增长84.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29人,增长75.8%,其中局级52人,县处级395人,乡科级533人。移送司法机关22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32人,“小官贪腐”630人。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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