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进一步加强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步伐,集体决策已成为国家行为,在党中央层面集体决策坚持得好,“但在一些县市区、乡镇层面,较多地存在着‘一把手’决策现象,还没有在集体决策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地方党委的多轮巡视也证实了这一点,有的党委“一把手”依然在搞“一言堂”、独断专行。2013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要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允许不同意见碰撞和争论,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2015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他指出,不把“班长”当成“家长”。“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要善于把党委一班人、几大家班子和各级干部智慧集中起来。”2016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也规定:党委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其他委员监督,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独断专行。
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对新形势下提高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研究”(15ZDA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三峡大学“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