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开展好重要节日、重要时段、重点领域的各项专项整治。
(二)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加强对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要彻底清理,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五个一律”处理。
(三)突出重典治乱,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县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积极介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动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要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研究制定更加严厉的打击举措,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群众放心,让不法分子受到震慑,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一)健全责任体系。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政府负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和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履职报告、责任约谈、问责追究制度。各乡镇要把保障食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责任,推动社会共治。县食品药品、农业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我县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实现特色农产品、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可追溯。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等登记备案制度。
(二)完善网格监管。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科学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网格化监管格局,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全覆盖、零缝隙”。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试点推进工作。各乡镇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融入政府网格化管理体系之中,建立规章制度,夯实工作责任,确保职责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协助做好日常监管、法律和科普知识宣传、信息收报、协助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把食品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三)逗硬考核奖惩。县政府将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核心指标的考核,加强对县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评,对因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或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半年、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情况。
【公文写作栏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