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在如今,人与自然相处越来越和谐,“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已经成为保护野生动物层面喊得最多最响的广告词。用立法来规范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已经具有现实必要性。此次增加的这些规定,已经成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亮点之一,被不少网民热议和点赞,草案一旦被通过,就会给食用野生动物划出了法律红线。
但是,对于野生动物而言,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应该是平衡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平衡关系。所谓“保护”,就是对濒危的野生动物划定法律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触碰;所谓“利用”,就是在确保生态系统的平衡之后,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把野生动物作为药品、保健品和食品进行使用。毕竟,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濒危动物,一些野生动物的数量,一旦超过了一定的数量,便可能对人类的生产与带来造成伤害。
无论是一刀切地禁止食用或使用野生动物,还是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不力,都是不科学的应对方式。我们要杜绝“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只能在博物馆里才见到今天的动物”这样的情况,也应避免野生动物过多对人类生活生产带来的伤害。唯有寻求到这背后的平衡,才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立法的初衷与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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