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2)

习近平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2)

摘要: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构想提出两年多来 ,引起世界沿线国家的广泛共鸣,共商、共建、共享的和平发展、共同发展理念不胫而走,沿线60多个国家响应参与,与他们各自的发展战略积极对接。三年来,习近平主席在国内外各种场合就“一带一路”发表多次重要论述。

【2013年10月3日——首次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

2013年10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2013年10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 新华社记者 马占成 摄

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的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演讲中强调:

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愿通过扩大同东盟国家各领域务实合作,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同东盟国家共享机遇、共迎挑战,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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