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减税代替深化改革

不能以减税代替深化改革

摘要:结构性减税是有必要的,有针对性地去减税,而不是全面大规模减税。针对所有的企业减税,一批本来要淘汰的企业又能活下来,可能眼前有利于稳增长,但对长远来说,结构性问题可能会越来越严重。

当前,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也开始减缓。但是人口老龄化、经济结构调整、贫富差距代际传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的风险开始凸显,财政化解公共风险的压力很大。

面对低于预期的经济形势,全面减税的呼声又开始多起来了。不少观点认为,当前的低增长是税负太高造成的。但这很可能导致以减税政策替代深化改革,甚至使结构调整功亏一篑。一旦以短期治标的政策替代长期治本的改革,经济风险将不会缩小,将来的日子更不好过,甚至可能发生危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应以改革的方式更多地落在转方式、调结构上,避免变成“解困”“救难”和“止痛”的政策。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把改革挺在前面。

我主张结构性减税,而不是全面大规模减税。结构性减税是有必要的,有针对性地去减税,而不是全面大规模减税。针对所有的企业减税,一批本来要淘汰的企业又能活下来,可能眼前有利于稳增长,但对长远来说,结构性问题可能会越来越严重。过去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应当吸取。

化解全社会公共风险,实现国家在推动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重构中的作用,就必须使国家拥有与之相称的国家能力。国家能力主要体现为资源汲取能力、政治渗透能力和危机解决能力。所有这些能力的提升都要依靠财政活动加以支撑。推动财政改革,就必须权衡财政风险与公共风险的关系。这涉及财政规模和财政结构的优化问题。一方面,要通过结构性减税来实现稳增长的目标;另一方面,又不能降低政府公共服务和化解公共风险的能力,要避免财政风险急剧扩大反过来威胁经济和社会稳定。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这对深化财政改革又是一大挑战。

(作者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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