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检察机关和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健全检察机关和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概念,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同时,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3日举行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座谈会上强调,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对于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与法学界交流互动,促进优势互补,实现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四批到最高检挂职的法学专家分别是清华大学黎宏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远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刘荣军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刘艺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刘品新教授。这五位教授将分别挂任最高检相关部门副厅长职务。座谈会上,第三批挂职法学专家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介绍了在最高检挂职的体会,第四批挂职法学专家分别畅谈了挂职打算。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曹建明代表最高检党组向曾在最高检挂职的各位法学专家表示感谢,向即将挂职的五位专家表示欢迎。他说,最高检实施法学专家挂职制度已十年整。十年来,各位挂职专家充分发挥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精深的专长,积极投身司法实践,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传导给检察人员,有力促进了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检察工作重大决策,承担检察理论、检察改革和检察实务研究,有力促进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帮助检察机关找准影响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概念,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同时,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检迎来第四批五位法学专家,必将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也必将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法学界互动交流和共赢发展。为此,他向各位挂职专家提出六点希望。

一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围绕“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学术视野开阔、知识阅历广博的优势,就“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就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问题主动出谋划策,使各项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法治原则、符合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符合我国实际和人民群众需要。

二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司法规律、检察规律、改革路径的理性研究,为增强改革科学性系统性出谋划策。

三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积极参与检察业务,积极参与法律监督工作研究、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论证等工作,将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业务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帮助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办案机制、统一司法标准,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四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围绕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带动最高检乃至整个检察机关形成钻研专业问题、研究检察业务的浓厚氛围,让更多检察人员在学习研究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升能力,尽快成长为检察实务的行家里手、司法办案的中坚骨干、检察理论研究的专家型人才。

五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立足我国国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和检察制度研究,进一步阐明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法律监督运行机制,深刻揭示我国检察制度产生必然性、内在合理性以及发展规律性,共同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

六是希望各位挂职专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与法学界、科研院所的沟通互动、深度融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方式,建立更加广泛、务实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主持座谈会。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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