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两部党内法规,做合格党员

学两部党内法规,做合格党员

摘要:全面从严治党决不看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个人的事情,也决不仅仅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那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全党8700多万党员共同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个义务、有这个使命感。所以现在讲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

2015年10月份,中央印发了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一部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完成。第二部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而成。

这两部法规印发以来,引发了党内外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这两部法规到底体现了什么样的治党精神?

总体上看,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党从运动式反腐走向制度式反腐,所以这两部党内法规可以看作是我们制度反腐、制度治党的标志性成果,意味着我们的反腐开始由表及里,从现象到本质,从治标走向治本。

先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这一次大幅删减之后,只剩下八条主要的内容,共281个字,主要的内容分两个大的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讲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讲了四条。这四条主要针对普通党员,实际上回答了广大党员,即我们8700多万的党员应该处理好的四个关系。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实际上从根本上讲,它主要回答的是,在今天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公与私的关系问题。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回答的是,在今天如何科学看待廉与腐的关系问题。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实际上讲的是俭与奢的关系问题。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个实际上讲得是苦与乐的关系。

《准则》前四条主要针对广大党员,主要讲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公与私的关系,廉与腐的关系,俭与奢的关系,苦与乐的关系。

第二部分,后四条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了四条要求。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这和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较而言,这一次不仅讲廉洁从政,而且把“廉洁”二字贯穿到了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全过程。大家从修订之后的《准则》可以看到,首先,从它的适用范围、规范的对象上看,首先是扩大了,不再仅仅局限于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且是面向全体党员,也就是说,这是8700多万党员都应该遵守准则。其次,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也就是说,廉洁规范的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从政,而是贯穿于他的修身、做人、用权、齐家等方方面面。实际上,我们也能看出,这个《准则》的修订,不仅吸收了我们传统的文化和价值理念,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修订后的《准则》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们的反腐实践当中所出现的许多新的突出问题,已经把这些方面的内容都纳入其中了,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总体上来看,这部《准则》可以看作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规。它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正面倡导。以前我们提到规范、准则,我们总是想到,禁止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等等这样的字眼。可是这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修订之后,除了内容非常简洁之外,它的特点也很鲜明,正面倡导,而且是贯穿于其中的就是反复重申了中国共产党理想信念的“高线”,另外重在立德,实际上强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自律。这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它的一个总的精神。

再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这部《条例》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前,我们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规范不仅仅有法律规范,还有党纪规范。但这次修订之后,把党纪和国法重合的地方做了一个删减,强调纪和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比普通的群众更为严格地要求自己,你的行为、你的处事做事方式可能没有违法,但有可能违纪,就有可能被调查处理。

另外,《条例》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开列了“负面清单”。前面我们给大家介绍到,《准则》实际上从正面倡导我们应该怎么样,而《条例》主要是列出了以政治纪律为核心的六大纪律,开出了“负面清单”,亮明了“底线”,哪些事情不能做,特别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这样。

而且与《准则》强调自律相比,《条例》特别强调的是他律,为我们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一条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重在立规。

联系起来看,这次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实际上也很清晰,体现了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强调“高线”与“底线”的结合、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立德与立规的结合。而贯穿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四个字“全面从严”,这两部法规的出台,可以看作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一个重大的标志性的成果。

总之,从准则和条例的内容来看,实际上体现了一个重要的精神,就是全面从严,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当然,全面从严治党决不看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一个人的事情,也决不仅仅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那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全党8700多万党员共同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个义务、有这个使命感。所以现在讲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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