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

核心提示:规范工程管理。要按照“三严三实”、“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工程规范管理和廉政建设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三)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深化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引进专业化企业,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宜居和健康水平。

1、农村垃圾治理。按照“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人员、设施设备保障,继续推进清扫保洁、“四堆”清理、村容整饰。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垃圾治理“五个有”的要求,完成全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新建垃圾转运站2座,建设卫生填埋场1个,创建省级考核达标村108个,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为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园林局)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万人以上镇区、千人以上建制村、农民安居工程集中安置地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不同类型区域的污水处理模式和路径。建设6个村的生活污水防治工程。(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3、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完成1000户农村改厕项目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4、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支持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畜牧中心)

(四)宜居示范工程。继续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打造和命名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引领“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向。

1、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新启动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快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开展10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同时在部分省、市两级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启动农村公共浴室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农村公共浴室建设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农委)

2、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将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加强乡风文明知识普及宣传,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委)

3、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重点完成1处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工作。继续支持乡村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10个村实施旅游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完成20家星级农家乐评定。(牵头单位:县旅游局、县扶贫办)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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