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 

摘要:自 1993 年至 1997 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百个法律及有关法律的决定,其中多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立法,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中共十四大以后,党中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93 年 11 月出版《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党中央作出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江泽民在学习《邓小平文选》报告会上指出:新一卷《邓小平文选》,是最近十年邓小平领导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丰富经验的理论总结,也是引导我们继续胜利前进的科学指南。《邓小平文选》是一个整体,其中的第二卷和第三卷汇集了邓小平在形成和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过程中的最重要最富有独创性的著作。

1996 年 10 月 , 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规划,强调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个决议的贯彻,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氛围。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自 1993 年至 1997 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近百个法律及有关法律的决定,其中多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立法,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新刑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刑事审判制度建设新的里程碑。加强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政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加强了执法和司法工作。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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