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腐  推进法治

依法惩腐 推进法治

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令计划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令计划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令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公然受贿、收受巨额财物;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违纪违法,必须依纪依法予以严惩。令计划一案无论从是组织调查、立案侦查,还是依法审理、作出判决,都是按照依法惩腐原则公平公正审理,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效推进。

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腐败是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有效的推动了依法治国进程。全面从严治党已进入攻坚期,全面依法治国已进入深水期。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无处藏身。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党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落实到治理国家、政府行政各个层面,使依法治国蔚然成风。

奉法者强方治国,奉法者弱则毁国。全党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令计划案为警醒,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逐条逐句通读党章,认真学习党内法规,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培养党员干部法律信仰,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为法治中国树立最坚强基础。

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党员干部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使命。

(作者单位:中共三都县水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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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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