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受困,不能只怪农民不守约

订单农业受困,不能只怪农民不守约

从前几年的大蒜、生姜,到今年的玛咖、菠萝,在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农民很受伤。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因为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而变得难以推行,这反过来又伤害了商户和农民。(7月6日《人民日报》)

作为抵御农产品价格周期波动的重要机制,订单农业一度被各方寄予厚望。然而近些年的实践表明,这一理想化的风险平抑工具,远远未能发挥预想中的作用。不少农民契约意识孱弱,动辄毁约甚至不以为意,一次次使得一纸购销合同形同虚设。轮番上演的单方面毁约事件,不仅让相关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也让农民群体本身付出了惨痛代价。到头来,几乎一切如故!农民仍不得不以一己之力,去应对不可预知的市场风险。

众所周知的是,农业生产天然存在着滞后性和长周期性,这客观上决定了农民很难及时、准确地安排生产过程。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才形成了农产品价格“周期怪圈”现象。而所谓订单农业,其核心逻辑就在于“以销定产”。倘若严格执行,这一模式将有效实现供需平衡,避免由生产不足或过剩而引发价格巨震……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一些农民受眼前短利驱动,往往会选择性执行购销合同,这无异于是亲手解除了“自我保护”的机制。

现如今,订单农业所面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还是源于“小农心理”作祟。农民群体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并不熟悉商品社会的那套契约体系和交易方式,而且对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也缺乏完整的认知。除此以外,我们同样应该看到的是,大多数的涉农购销合同,都不具备必要的担保机制和强制执行的可能。一旦农民单方面撕毁合同,企业顾忌于超高的催收成本,往往也只能是听之任之。

没有“履约保证金”作保,没有管用的追责索赔渠道兜底,订单农业以及相关产销合同,当然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可言。之于此,已有观点提出,要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可是在此之前,我们显然最先应该做的,还是改变分散化、个体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孤立的农业生产者,吸收进组织化的专业生产合作社中,吸收进金融惠农和科技惠农的扶持体系之内——只有让农民处于更为紧密的人际网络和利益结构之内,其才会更为重视个人诚信的价值。

当反思订单农业所面临的尴尬遭遇,我们总是将矛头指向农民契约精神的缺失。可这就是全部的真相吗?试问,有没有一套合理的议价机制,能够保证农民可以获得一个相对实惠的合同收购价?又有没有一种动态的博弈平台,来回应农民由短期市场行情所产生的利益关切?相较于培育农民的信用意识,建立真正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和交易体制,对于发展订单农业同样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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