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体现和落实到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上。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把绿色发展理念体现和落实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就是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总目标,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方向转变。
引导科学消费,重点是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普及绿色消费知识,形成绿色消费自觉,推动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育绿色消费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
倡导绿色消费,重点是推动绿色消费从生态有机食品向空气净化器、净水器、节能节水器具、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商品和服务拓展。通过绿色消费促进绿色生产,提供更多的绿色产品,在全社会形成绿色供给、绿色消费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要体现和落实到提升消费维权国际化水平上。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把开放发展理念体现和落实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就是要树立世界眼光和开放视野,顺应消费多样化、品质化、全球化趋势,提升国际化水平。
要加强消费维权国际比较研究。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消费争议解决方式、消费者保护途径等方面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维权机制。同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保护与执法网络、消费维权磋商会、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合作平台,及时交流经验,共同研究消费热点难点。
要提升跨国跨境维权能力。加强对国际消费诉求热点问题的跟踪分析,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跨国跨境维权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工商总局与有关国家签署的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作用,探索建立跨国跨境消费纠纷解决路径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境内外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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