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人力社保局解读积分落户政策(2)

北京市发改委、人力社保局解读积分落户政策(2)

惩罚

造假将取消5年内申请资格

问:这么多人要在拿到户口上用分数“比拼”了,怎么保证这个“大考场”的公正?

答:政策的操作实施将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制度化的规定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防止社会担心的腐败、权力寻租问题。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对达到落户分值要求人员的具体积分情况将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审核程序,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信息化联动审核、交互校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统一申请条件和指标认定标准,坚持公开透明,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正。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化

删除在疏解行业就业等减分指标

问: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落地的版本在哪些方面听取了民意?

答:一是调整了申请人的年龄。政策原规定需不超过45周岁,现在根据公众建议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参加积分,降低了申请门槛,可参加积分的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是调整完善了教育背景指标设置。教育背景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积35分;在此基础上,予以了适当加分。政策此前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教育背景的积分,主要是由于非全日制学历就学期间仍在工作,可以缴纳社保和购房、租房,相应的就业、居住分已经得到了体现。根据公众意见,考虑到就业期间继续学习的行为值得鼓励,现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但为避免重复计算,教育背景积分与就学期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不累加。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三是按照正向鼓励的原则,吸纳公众意见,删除了部分减分指标,如申请人在批发市场等禁限目录里的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等方面,这些都“拿下去”了,以让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未采纳“配偶为本市户籍”加分项

问:之前公众建议的“配偶为本市户籍”可加分为什么没实现?

答:部分建言人提出,应考虑家庭的因素,增加对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加分项。鉴于积分落户制度是对现行户籍政策的补充和完善,配偶一方通过积分申请为本市户籍的,另一方可通过现行亲属投靠政策落户,所以不再另行加分。也有建言人建议,对有献血、捐赠和部分行业执业资格证予以加分。考虑到积分落户是一项户口迁移政策,不宜过多附加其他社会功能,因此这方面的建议暂时没有采纳。

答疑

为什么办法有效期只有三年?

问:为什么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只到2019年12月31日?

答:作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我们也认识到,政策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因此这次出台的积分落户办法将试行三年,我们将认真总结政策实施情况,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政策进行不断的修订,使政策更加科学可行。

(记者 王海亮)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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